2020-02-27 15:53 来源:龙岩福房网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同时有序推进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支持中心城市公租房(含廉租房)租赁保障对象安心复产复工,同舟共济、共渡难关,在我市疫情防控期间为减轻中心城市公租房租赁保障对象租金成本,经与市财政局沟通协商,龙岩市住建局制定出台了《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实行公租房(含廉租房)租金优惠的通知》(龙建住〔2020〕3号),自2020年2月起,公租房租金按当月应缴额的80%收取,此优惠政策至我市疫情防控解除当月有效。
【房产日报】9月27日龙岩城区房地产总备案218套,住宅备案175套
来源:龙岩福房网 2018-09-28 09:25
来源:龙岩福房网 2018-08-16 1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