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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小区的业主们,你的利益被侵占了知道吗?

2017-11-16 14:22 来源:龙岩福房网

近日

江苏苏州高新区朗香小区业主乐开了花

小区业委会发大红包啦

606户人家总共领到了24万元现金

每户平均收到约396元大红包

1

什么?还有这等好事?

难道世道变了?

1

原来,小区业委会和物业签订了协议

从他们那里争取到了小区的

公共收益

1

龙岩小区的业主们,

你们享受过小区公共利益的福利吗?

在龙岩,这个数据估计是“零”

是不是很悲催?

是不是很悲催?

是不是很悲催?

1

那么,业主们被侵占的“公共收益”有哪些?

↓↓↓

你们家小区的电梯里

是不是这样的

1

你们家小区的灯箱

是不是这样的

1

还有,你们家小区的门禁杆

是不是这样的

1

广告、停车费、公共会所租金等

都是要收费的

这些钱都是公共收益

1

收钱的虽然是物业

但是,物业只是代为管理

这些钱都归业主所有

1敲黑板,画重点咯!法律来了!

最新版《物业管理条例》

第五十四条明确规定

  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2007年颁布并实施的《物权法》

第七十九条、第八十条

  第七十九条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水箱等共有部分的维修。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公布。

  第八十条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确定。

1

讲了这么多

无非是想告诉各位业主

作为业主,你有很多权益

你的权益也有法律来保护

现在,该是我们去争取的时候了。

如果和平协商不成,

那只有拿起法律的武器。

(龙岩乐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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