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2-17 10:19 来源:龙岩福房网
由龙岩市自然资源局组织福建省龙岩市城乡规划设计院编制《莲南路南侧1号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现已通过了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现将规划方案予以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时间:2020年01月20日至2020年02月18日,公示期30天。
公示期限内,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讨论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来信、来电或发送电子邮件向龙岩市自然资源局反馈(通讯地址:福建省龙岩市莲新南路2号,邮编:364000,联系电话:0597-2231266,电子邮箱:lyzgs2011@163.com)。
附:《莲南路南侧1号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公告稿)》
莲南路南侧1号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征求意见稿
地块实景图
一、区位及规划范围
本地块位于龙岩中心城区主城区350802-14-A基本单元内,莲南路与莲庄路交叉口西南侧。
二、功能与开发强度控制
1、功能定位:住宅
2、规模:本规划范围内建设用地规模55042平方米。
3、容量:本规划用地范围内计容建筑面积<154118平方米。
三、土地使用及建设控制
1、土地使用性质: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普通商品房);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教育用地(幼儿园)。
2、地块控制指标:
(1)容积率<2.8;
(2)建筑密度≤22%;
(3)绿地率≥30%;
(4)建筑控制高度≤100米(其中住宅≥27米,幼儿园≤18米),建筑高度应按照《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净空的规定进行计算。
3、建筑退让:详见地块规划图则。
4、机动车出入口:详见地块规划图则。
四、“五线”控制
1、绿线控制:东侧10米公共绿地。
2、紫线控制:无。
3、黄线控制:无。
4、蓝线控制:无。
5、红线控制:本规划范围内红线包括以下道路边界线:
(1)地块北侧34米莲南路;
(2)地块西侧17米规划路;
(3)地块南侧12米规划路。
五、“三大设施”及社区服务设施规划
1、物业管理用房:面积按《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进行配置。
2、幼儿园:幼儿园位于地块西南侧,规模为12班,用地面积≥5616平方米(包括不小于576平方米用地面积的家长接送区),建筑面积≥4004平方米。
3、社区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600平方米。
4、养老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
5、健身设施:建筑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
6、社区卫生服务站:建筑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
7、配电设施:变配电房的建设应符合《福建省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与运行维护监督管理办法》和《国家能源局福建监管办公室、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和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闽监能稽查[2018]111号)的要求。
8、停车位应满足《龙岩市实施<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细则(2017年版)》第十七条的规定(养老服务用房等用房配套停车位按其他办公标准进行配置,且应结合地面公共停车位设置)。充电设施按《福建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技术规程》(DBL13-278-2017)的要求进行设置。非机动车停车位(含摩托车停车位)均为公共停车位,不得出售。
来源:龙岩福房网 2020-06-02 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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